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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赏罚制度的缔造者是谁?梁山上的规章制度

北宋末年的某一天,在京兆府通往沙门岛的路上,走着三个人,其中一个人原来是京兆府的六案孔目,和他一起的两个人是两名公人,也就是官府的人。北宋时期的京兆府是现在的旅游胜地西安,沙门岛是现在的度假天堂长岛。这三个人要从西安到长岛干嘛呢?有人会说,当然是去度假,长岛不是号称度假天堂嘛;也有人说,西安是旅游胜地,长岛是度假天堂,三名官府的人同去肯定是考察长岛的旅游状况。其实,他们三人既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考察,因为那时的长岛还没有开发,属于荒芜之地。那个孔目其实是因得罪京兆府知府被刺配沙门岛的犯人,那两名公人正是押送他的官差。当走到河北蓟州一代的饮马川时,饮马川山寨的绿林好汉孟康和邓飞杀了押送孔目的官差,把他救了下来。因为这个孔目年长,有谋略又会一些武功,就被孟康推举为饮马川的老大,后 来经戴宗推荐上了梁山。这个孔目就是《水浒传》中有名的铁面孔目——裴宣。

裴宣上了梁山后职务是“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排名第四十七位。有人认为在一个权力高于法规的梁山集团,一切皆有宋江说了算,裴宣的这个职务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其实,裴宣的这个职务对于梁山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职务。说道裴宣职务的重要,我们要从他“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的职务进行分析。我们要知道,在古代是没有固定的宪法的,在宪法不完备的情形下是靠什么来约束人的呢,靠的就是封建礼教,以三纲五常的准则来约束人。纲常里说是对的那就对,纲常里说不能做的就不能做,你违背了纲常伦理道德就违背了法律,就要被问罪。

可是,梁山上的大部分能力强的人都是没有读过书的莽汉,没有读过书,就没有礼教制度来约束他们,并且梁山上来自不同山头的派别多,且个个身怀绝技,极容易产生纷争,这就需要有一个法度来约束他们。那么,裴宣的主要职责就是制定梁山上的法度,比如《水泊梁山日常管理制度》、《梁山人员日常行为准则》、《梁山义军后勤管理若干规定》等等。裴宣的职务“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中的“定”字,就是制定的意思。立了功的要赏,赏什么,赏的标准是多少;犯了错误要罚,怎么罚,罚的尺度是多少,这些赏罚制度都是裴宣来制定。赏罚制度制定出来了,就对梁山的全体人马有了约束力,使梁山的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促进了梁山的和谐发展。

由此可见,裴宣在梁山上的作用非同小可。可是,有人说“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的职务就要掌握梁山的一切赏罚生杀大权,在派系众多、关系至上的梁山,裴宣的职责受到了限制,裴宣就是一个摆设。这样说是不对的,我们知道,李逵是宋江最爱惜的对象,自从江州相逢后,二人就一见如故,后来闹江州李逵舍命保宋江上山,宋江更是对李逵青睐有加。可是李逵毕竟是个莽汉,上了梁山后屡次闯祸,有一次甚至把梁山上“替天行道”的大旗砍倒了,宋江大哥导演了“三杀李逵”,可是却没有一次是真杀。有人认为这样裴宣就会不干了,可是宋江大哥要杀李逵或者约束众人的尺度是什么呢,当然是裴宣制定的法度,向宋江大哥提供这么一个尺度裴宣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至于杀不杀裴宣是不必过问的。至少,裴宣制定的法度让梁山的管理有了一个日常准则。

制定法度不一定就意味着他要执行法度,记录功过不一定就意味着他要执掌赏罚大权。裴宣制定了梁山的赏罚制度,交给宋江大哥去使用,这就足够了。由此,裴宣“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并不是没有权力的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