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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想到这里,我便继续洗兔肉,洗好了,插上铁签子,散上孜然辣椒,准备来一顿烤兔肉。兔肉将要烤好的时候,陈柔从房间里出来的,她将蜡丸壳扔进垃圾篓里,冲我笑了笑,在桌前坐了下来。
她的笑容很疲惫,就像是刚刚跑了十公里的长跑一样,汗水将头发都贴在了脖子上,而这时候,她脸上的红晕终于掩盖了铁青之色,额头上的红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看着端上来的烤兔肉,她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道:“光闻味道,就知道差不了,烦啦,没想到你烤肉有一套呢?”
废话,别的可以不学,如何做好东西吃却不能不学,因为,你不学会做好吃的东西,你就得忍受自己做出来难以下咽的东西。
陈柔这么冷性子的人,突然不留余力地夸起我来,这让我有些意外,我知道,这是她在弥补之前的所做所为,虽然十分生硬,但是我心里知道,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
因此我也准备就坡下驴,不管怎么样,还得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不是么!
“柔姐,好吃你就多吃点呗,是你打的兔子,记你第一功,两只兔子后腿都是你的!”
后腿有肉,而且是腱子肉,香软,有嚼劲,算是整只免子身上最为美味的地方了,陈柔坚持分了我一只,又从厨房里拿出做菜的料酒,一人喝了一小杯,吃完了晚饭,陈柔回房去了,我坐在桌前,看着面前的垃圾桶发呆。
那两只蜡丸壳,是陈柔扔掉的垃圾,应该不算窥探隐私了吧!想到这里,我在垃圾桶里翻找着,拨开层层兔骨头,找出了两只蜡丸壳,放在鼻端一闻,就闻到了一缕淡淡的幽香味。
不过,当我看到蜡刃的内壁时,我的脸色随即就变了,蜡丸一般是附着于药丸之上的,主要的作用是防水防潮,将药丸保持在真空的环境中,因此,蜡丸的内壁一般是平整光滑的,但是我手里的蜡丸,却是沆沆洼洼,就像是蜡丸之中有一只小虫子在不停地啃咬着它,要从蜡丸之中突破出来,我又想起了我手捏蜡丸时的感觉,就感觉蜡丸在嗡嗡做响,仿佛其中有活物一样。
不,不是仿佛,也许里面真的有活物。
一个黑衣人送来了一只布袋,布袋里面装的全部是蜡丸,而蜡丸之中,是一只一只的小虫子,陈柔拿虫子来干嘛?吃吗?我看了看扳做两半的蜡丸,心说一定不是,陈柔这么美丽的女子,怎么会吃虫子呢!
可是,如果不是吃,那是用来干嘛呢……
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摁摁有些发帐的脑袋,回房睡觉去了,本来要放弃了解陈柔的我,因为这两个半只蜡丸,我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第二天早人,有人找上门来,让我们帮忙赶尸。
要赶尸的是一名二十二岁的女孩,女孩在岑城也算是小有名气,是一名模特,名叫梦丽,当然是艺名,梦丽是出车祸死的,出事前两天刚提的奥迪车,因为开得太快,与另一辆车相撞,两辆车当场都散架了,没有活口,梦丽虽然死了,还是被判全责,将她出道挣的钱赔了个精当,委托我们赶尸的是梦丽的父母,说是要赶回家乡去。
梦丽的父母给我们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表示愿意付一万块做为酬谢,我和陈柔当场就答应了下来,车祸意外,一般没有什么恩怨纠割,估计是不甘心这么短命吧!这样的尸体好赶!
我们收拾了一阵,便除梦丽的父母去了,梦丽被放在冰棺之中。听说出了车祸,我和陈柔下意识地认为一定死得很惨,因为化妆品带了不少,但是看到尸体之后,我们才知道自己想差了,冰棺之中的梦丽,长生披肩,脸上没有任何的伤口,衣服下有没有伤口不知道,毕竟不能解开来看。
我们将尸体扛出来,等着解冻,毕竟,想要一大块冻肉走路并不现实。
大约三个小时后,尸体解冻了,却并没有血水流出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她的身上应该也没有大的伤口。等到完全解冻之后,我们便开始施为起来,用朱砂封了七窍,然后在她的眉心一点,喝道:“起!”
梦丽便站了起来。
梦丽的父母与她依依惜别,然后我一晃铃铛,便将尸体引出了家门,随行的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梦丽的父母介绍说是他们的远房亲戚,不放心梦丽,因此这才一路跟着。
我们虽然有些不爽,不过这年头顾客就是上帝,如果他一定要跟着,那就跟着吧!
第93章:不识抬举
那男子名叫李大为,听他自己介绍说,他此前在一个叫做碧玉人家的夜总会看场子,后来就给人做了保镖,出道十年来,历经大大小小的单挑或者群殴三十余起,江湖人称为哥。
为了表明他不是浪得虚名,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铁钉,食指,中指,无名指同时用力,不到三十秒,竟然将直直的铁钉扳成了九十度。
看得我的眉头一跳,心说丫的这三根铁指要是握住老子的手指头,手指头还不得被他握断啊!
不过,我一点很不解,咱们是赶尸,又不是去工地上盖房子,随身带着钉子干嘛?
与李大为的聊天之中,我还探出了一件事,那就是——梦丽的老爸老妈此前还请过一名赶尸人,不过那赶尸人水平不怎么样,封朱砂,起尸之后,尸体却无论如何也不跟他走,折腾了半天,最终也没有搞定,就羞愧而去了。
我听完心里颇为得意,心说哥们虽然踏入这一行没有多久,也算是个中翘楚了,别人搞不定的事情,我能够搞定,别人赶不了的尸体,我就能赶。
陈柔听到这里楞了楞,良久之后问道:“为哥,你们之前请的应该是白光明白老头吧?”
李大为撇嘴问道:“你知道?”
陈柔笑笑:“都算是同行,听说过的!”
暗地里却对我说道:“烦啦,这件事恐怕有蹊跷!”
我问道:“怎么了?”
陈柔说道:“这个白光明是七十年代的人,应该有四五十岁了,小时候被狼狗撕去了半张脸,虽然做了手术,却仍然十分丑陋,因为那张脸,也找不到别的出路,于是就做了赶尸匠,说起来,他与你的师父是一个辈分的人,赶尸都好几十年了,他赶不动的尸体,我们怎么可能赶得动?”
陈柔这么说,我心里就不乐意了,心说赶得动尸体,赶不动尸体可不光是看本事的,还得看脸,白老头那么丑,连尸体都嫌弃他,但是哥们不一样,梦丽见我长得这么漂亮,心说让谁赶不是赶啊,那就不能让帅哥赶!不过这话我并没有说出来,反问道:“柔姐,你怎么看?”
陈柔想了想说道:“呆会儿你想办法听听尸吧,听听梦丽怎么说!”
问活人不如问死人,这的确是个办法。
走了一段山路,我推说有些累了,坐在路边休息,想趁李大为不注意听尸,但是这家伙的目光一直盯产着梦丽,仿佛那不是尸体,倒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宝物一样。
没办法,我只好让陈柔帮忙挡住李大为的视线,借着陈柔的掩护,我才要将耳朵拊上梦丽的胸口,就听一个暴喝:“陈烦,你干嘛呢?”
我回头一看,李大为已经跃过陈柔,凶狠的目光直直地瞪视着我,我目光询问陈柔:不是说好打掩护的吗?
陈柔摊开手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她虽然挡住了李大为的注意力,却无法影响他关注梦丽,也因为如此,我这边一有异动,李大为就知道了。
一具尸体用得着看这么牢吗?
又不是真的宝物。
我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陈烦,你干嘛呢?”李大为再一次质问。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笑了笑说道:“刚刚有只毛毛虫落到了梦丽的衣领上,我为她摘掉呢!”
“大冬天的,哪里来的毛毛虫啊!”
我一楞,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也说啊,大冬天的,哪里来的毛毛虫啊,用手捡起时才知道,原来不是毛毛虫,是一片枯树叶,你看……”说着我的手摊开里,里面果然有一片枯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