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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


回想起他在义庄里背着我们吃剩菜,回想起街心亭中初见苗良朋时他怨气冲天却最终忍住没有出手,回想起他在医院里的大杀四方,回想起他在病房外面两滴深情的尸泪!我发现我早已经将他当成朋友了,对他的即将离去很是不舍!
特别是,这颗离别丸现在就握在我的手里!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施加,天长地远,一路好走!”说完手一松,击尸丸便坠落了下去,咚地一声响,击尸丸撞在了施加的胸口,随后便反弹回了我的手里,施加因这一击,口中吐出一口黑气,有些发红的眼睛恢复了青灰之色。慢慢地闭上了。
施加走了。
随后,一股腐臭的味道便传了上来。
怨尸的尸气被击散之后就会立即腐烂,施加死了近一年了,此时应该化做一瘫尸水才是,因此,最少一个小时,最多半天,施加就会化为一瘫尸水,如果不尽快掩坟,就不止是眼前的臭味了,能够臭出两里地去。
我冲方圆说道:“时间不多了,咱们得加把劲!”说着取过放在一边的铲子,便开始铲土垒坟。方圆也过来帮忙,她虽然娇弱,却不娇气,铲子挥得呼呼生风,在我们合力的操作之下,只用了半个钟,便将坟给垒好了。
我擦了一把汗道:“方圆,累吗?”
“师兄,还好啦!”方圆也抹汗。
我将铲子扔在一边说道:“走吧,回到义庄,我请你吃好吃的!”
这是陈柔和我的事情,却让方圆义务劳动,我觉得我应该有所表示!
方圆很是高兴,说道:“好啊好啊,那咱们就去上一次的餐錧里吃青椒酿肉,一人一份!”
“哦哦哦!”我的心里感觉怪怪的,就好像青椒酿肉只有我才能吃一样,方圆吃就是不行,我吃青椒酿肉是怀念陈柔,她吃青椒酿肉干嘛?暴殄天物嘛?虽然我心里也知道,青椒酿肉,在餐馆里谁都可以点。
见我不说话,方圆找话题道:“师兄,你说师父他现在在哪里啊?”
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如果没有进绿毛僵尸的肚子里的话,就在四处逃命,云南,四川,河北,山东都有可能!”
最终,我没有点青椒酿肉,原因就是方圆点了。
方圆一边吃一边说道:“师兄你这次算是失策啦,我跟你说,这家店里的青椒酿肉那做得简直是一绝,太好吃了,你竟然没有点,唉,要不我分你点吧?”
我吃着饭里的土豆牛肉盖饭,很不客气地道:“不用了!”
这一单活之后,我们闲了有半个多月的样子,为免方圆老缠着我,我给她报了一个电脑补习班,方圆人又开朗,很快便和同学们打得一片火热,这么一来,我也可以专心拼《陈柔日记》了。
这半个月的时间,我大多数时候都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拼碎纸片,一共拼出了五页日记,其中一页说是有一次上街,陈柔的妈妈给陈柔买了一串糖葫芦,糖葫芦很好吃,她争着还要,但是妈妈却已经没钱了……
卖糖葫芦的老爷爷便多送了她一串。
她在日记里是这样形容老爷爷的:他一头白发,花白的胡子,国字脸上满是皱纹,双眼炯炯有神,笑起来时一脸的慈祥……
于是,我便去了陈柔在日记里所说的西隅,在长街的拐角,果然看到一个糖葫芦摊子,很老旧,很简陋,但是生意很好,很多人排队来买,但是摊主却不是花白头发的老爷爷,而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大姐,她忙忙碌碌,脸上却总带着笑容。
她的眉眼与陈柔形容的老爷爷有些相似,应该是老爷爷的女儿!
我排在一群小孩子的后面,想象着陈柔在来糖葫芦的样子,她们穿着苗族服饰,背上背一只竹筐(几乎所有的苗人侗人赶集是都是这样)买了东西往后面竹筐里一放,又省事,又省力,最重要的是走山路时要轻松一些!
陈柔的妈妈背着大竹筐,陈柔背着小竹筐,一路走啊走啊,于是小陈柔见到糖葫芦,便不肯走了,嚷嚷着要吃……这时候,我身后的小孩子推了推我道:“叔叔,轮到你了!”
我抬头一看,我前面已经没有人了,我递过去三块钱,接过糖葫芦,咬下一个来,酸酸甜甜的,还没有核,特别的好吃,难怪陈柔回到家之后还念念不忘,要写成日记了!
就在这时候,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叫道:“妈妈,我想吃糖葫芦!”
我回头望去,就见一个苗族女子牵着一个小女孩出现在路口,那女子一手牵着小女孩,另一手提着一大袋东西,背篓里还背着一个小小孩,过早被生活磨砺的脸上满是风霜之色。
西隅就在三山包围之中,也是偏远山区的苗,侗人家最近的街市,如果你身处大都市中,你永远想像不到那里的封闭,贫穷!三块钱的糖葫芦不贵,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买一包盐,买一块肥皂才更重要,而不是几口就吃掉!
女子犹豫着。
这场景让我想起了写日记的陈柔。
第221章:脚痛?心痛?
在陈柔的日记里,有一位慈爱的糖葫芦老爷爷送了他一串糖葫芦。
今天就让我我来做那个慈爱的糖葫芦老爷爷好了!
我将今天做的糖葫芦全部都买了下来,站在路口分发,一个小孩子只能领一个,很多小孩都过来领糖葫芦,包括之前的小女孩,一百串糖葫芦很快便派发得所剩无几了。
在派发到最后几串的时候,我有些莫明紧张,我好像穿越到了陈柔小时候,在等待陈柔来领属于她的那一串糖葫芦,但是直到我将所有的糖葫芦派发完毕,也没有见到她……
终于,最后一串糖葫芦也被派出了出去,我将油纸包塞进了垃圾桶,往回走去,回到家的时候方圆还没有回来,她们的电脑班有晚班,因此,她还在勤奋学习呢。
我坐在沙发里,一边看着电视,从口袋里抽出了另一页日记,在这一篇日记里,陈柔说她认识一条狗,那是一条土狗,它的毛发呈现米白色,坠有灰色的斑点,陈柔给它起明叫糯米。
糯米很温柔,所以,也很招人喜欢,但是,它平时躺在槐树下晒太阳,见到陌生人更汪汪大叫,至于他们认识的过程,是因为有一冷饮陈柔从西隅回来,糯米的主人也带着糯米赶集回来,糯米一路上都盯着她手里的肉包子看!陈柔虽然很舍不得,可是又觉得吃独食不好,在犹豫了两里路之后,撕下一半分给了糯米,于是他们便成为好朋友了!
每一次经达糯米家的时候,糯米都会亲热地跟她打招呼。
小陈柔在日记的最后感慨:可惜我没有钱,不然的话,我一定要给糯米买多多的肉包……
我买了五个大肉包,放在保温罐里,骑上方圆的电动摩托车往槐树村而去,槐树村很偏僻,马路才通没有多久,不然的话,我就得走上三个小时的山路了,槐树村最显眼的就是那一棵老槐树了,槐树高有三四十米,枝叶遮住了大片天空。
我走到老槐树脚下的时候,果然发现了一条老狗,那狗太老了,老得连走都走不动了,于是,主人便在老槐树下为他搭了一个窝棚,窝棚前放着水和一些汤泡饭(骨头是啃不动了!)
老狗看到我,呜呜地叫了两声,声音也只有我和它才能听到。
我在它的面前蹲下身,打开了保温瓶,从其中取出肉包道:“哥们,还记得十多年前给了你半个肉包的小女孩吗?她托我来看看你,你看,肉包,这是她托我买的,皮薄馅多,保证好吃!”
为了取信糯米,我将肉包撕了开来,露出了其中的肉馅。
糯米似乎看出了我没有恶意,向我摇了摇尾巴,张嘴去咬肉包,衔在嘴里,艰难地吞咽着,时间再倒回去十五年,那时节陈柔还小,糯米也欢实得像是一只兔子,他们你追我逐,多么开心!
我突然间想起了李清照的词:物是人非事事休……
见糯米吃完一个肉包,我又递了一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