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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我心想:来了,沈棠之肯定知道点什么!
正文 第七章 槐木书
让李逸将车开到警务局后面那条街,直接停在了24小时便利店“GGO”那白黄相间的招牌前,透过落地玻璃窗,我看见一身白色法医制服的沈棠之正坐在便利店靠窗的座位上。
我在沈棠之边上坐下:“沈科长,还有什么秘密指示?”
沈棠之一点都没被我的俏皮话打动,脸色甚至还有点郑重,她从怀里摸出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平放在桌上:“你先看看这个。”
“咦,你也看畅销?”我一看书皮,不由一笑。
这正是一本近期风靡锦官城市大小书店、也是各大论坛帖子讨论最多的——
《黑镇》。
“这是我在乔振邦的别墅里找到的。”沈棠之用眼神示意我拿起桌上的这本《黑镇》,“你不好奇吗,我为什么无端端给你看这本书?”
“嗯?”
我的手一触摸到这本《黑镇》的封皮上,我立刻便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书封竟然是木质,而我更是一上手便知道——这是槐木。
打开书本,扉页上有字:
“赠与灵探-吉光先生。”
落款,竟然是……
乔羽!
而内页的书页材质也是奇怪:似皮非皮、似纸非纸,手指摩挲间可以感觉到类同纸张的触感,但强韧非常——我用力对折了一下,居然就像牛皮一样立刻缓缓反弹回来,并且一点点折痕都没有留下。
“怎么样,看出特别了吗?”沈棠之咬着嘴里的吸管,另一只手将桌上放着的另一杯热奶茶推到我面前。
我道了一声“谢谢”,接过热奶茶喝了一口:“太甜了点,我不太习惯——这书的封皮是槐木,内页更奇怪,你看得出是什么材质吗?”
“我在大学时辅修过材料学,但这本书内页的特殊纸张的材质,完全不在我的知识范围内——你不喜欢奶茶,那下次请你喝苦荞茶算了。”
“那就先谢谢了——你在哪里找到的这本书?”
“就在那个藏了乔羽尸体的墙洞里。会不会是乔振邦故意留给你的?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将这本书带在身上的时候,总感觉有一股阴冷的气息从书里冒出来……”
“这书的封皮是槐木,槐木又称鬼木,五行属阴,传说可以附鬼。你的感觉也不一定是幻觉,因为依照风水学说,它是用来栓住鬼魂的,假如这本书上附着了乔羽的灵魂,那么或许是乔羽想对持有这本书的人说点什么也不一定。”
沈棠之脸上却没有半点波动,“喔”了一声,道:“那就难怪了。”
我转念一想,沈棠之几乎每天都跟各种尸体打交道,很多凶杀案的尸体都是惨不忍睹,要是怕神惧鬼,也根本干不了法医这一行。
于是我继续道:“我怀疑乔振邦这是受了人指点,可能他觉得杀了乔羽后还不够解气,还想继续折磨乔羽的灵魂也说不定。有那么一种说法——如果想报复一个人,就在他死后的坟边种一棵槐树,这样他的鬼魂就永世不得超生!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我师傅曾给我讲过一个有关槐木的故事,你想听吗?”
“长吗?不长就听。”
我便讲了一个有关槐树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距离锦官城市不太远的某个山村。
那个山村的具体位置已经不详,只知道是在离洛川河上流大概十里地的地方,那个村子就叫大槐树村。
有一年夏天,连着下了一个多月的暴雨,洛川河发了山洪,把村子完全淹了,大槐树村的村民几乎全死于山洪。大槐树村荒了之后,村里的房子塌了一片,只剩下村口一棵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大槐树,孤零零的留在当地。
村子一荒,村子周边的植物全部慢慢枯死,却只有那棵大槐树依然枝繁叶茂,长势甚至比之前还要好。
但是之后至少一二十年时间里,只要半夜从大槐树经过,往往能看到月光下,有一群人低着头,围着大槐树下不停打转,这些人浑身滴水、面色惨白,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浮尸。
而等到天亮之后,那些人就不见了。
“那些人,就是死于山洪的村民?”沈棠之眨着眼,吸了几口奶茶,“你这故事是什么时代的事情?又说是发生在锦官城市附近的真事,又说不出具体地点——洛川河全长五六百公里,横穿了好几个省,你这个‘上流’,具体是哪一河段?”
“故事而已,还那么较真,你的职业病可真不轻啊。据我师傅说,那是村子里遭山洪时候淹死的人,那些人的魂魄被大槐树所镇压,死了也会被拴住。总之,我说这么多,是为了告诉你,槐木是非常阴邪的木头,你要是不相信,有空可以到各地的坟场啊墓地之类的地方去看看,任何一个坟地里头,都不会种槐树。”
沈棠之差点一口奶茶喷我脸上,手捂着喉咙咳嗽了几声,脸都咳得微微泛红,微嗔道:“你以为谁都像你啊,有空去什么地方不好,去坟地?!”
我连忙为自己的失言道歉,沈棠之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人,见我识相也就摆摆手算了,然后又说道:“你虽然有点胡说八道,但话说回来,我也觉得这本书有点不太对劲,而且……我有种预感,这本书和你们这次追捕乔振邦的行动会有密切关联。”
这种预感之说,不能较真,也不能不理会,有时候,这就是冥冥之中的一根透明丝线,也许是连贯着整个事件……但更多的时候,所谓的预感,什么都不是。
但沈棠之确实是一片好意,这是无可置疑的。
“行,借你吉言。”
我将桌上那本怪异的《黑镇》收了起来,然后向沈棠之告辞。
回到车上,李逸打着哈欠问我:“你跟我表姐说什么呢,搞那么久?”
“正儿八经谈的工作——开你的车,要是错过了集合时间,你懂的。”
程城得原话是“过时不候”,虽然知道不会真那么严格实行,不过迟到总归的很不好,况且李逸这小子现在背着百万债务,债主沈棠之的吩咐就等于金科玉律,要是他最终被踢出追捕分队,那可亏大了。
想到这里,李逸哀嚎一声,赶紧猛踩了一脚油门。
最终,所有人都还是准时到场,没有人迟到。
程城一声令下,我们分坐两辆军绿色的北汽勇士,立刻出发。
其中,我和李逸、老刀一辆车,程城和另两位刑侦科警员一辆车。
那两名警员,一个名叫周鸥,是个皮肤黝黑的壮实汉子,一开口就是一口的北方腔,性格很直爽,另一个名叫刘海军,相对周鸥那一副莽汉的形象,刘海军就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
两人都有当兵的背景,身手不错——这也是考虑到这次行动可能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刑侦科也是派了精兵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