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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认识这个世界

许多年前,我和两位年轻的哲学家,斯蒂芬·斯蒂克和阿尔文·戈德曼,开始了一段有关推理的随性对话。当我们发现各自都对关于认识论的许多相同问题感兴趣时,对话变得严肃起来。认识论是关于什么是知识,我们如何更好地获取知识,以及什么东西可以被确切知悉的研究。我们三人和心理系研究生蒂莫西·威尔逊一起开启了一个长期开课的研讨班。

这些哲学家十分确信,有一种科学可以从实证角度解决一些关于知识的哲学问题,而这些问题已经存在了2600年之久。他们兴致盎然地发现,心理学家们开始研究本书中提到的推理工具,比如模式和启发法,并且展示科学发现的工具与理解日常生活之间的关联。此外,他们还看到心理学家真的有许多科学方法研究这些问题。他们也在哲学文献中发现了大量线索可以帮助人们利用科学方法推理,不仅有对如何提出重要问题的指引,还有对什么可以被当作知识的解读。

戈德曼为这个融合了知识理论、认知心理学和科学哲学(这一领域关注对科学家的方法和结论的评估)的新学科定名为“认识学”。斯蒂克开启了一项名为“XΦ”的运动,其中X代表“实验性的”,希腊字母phi代表了“哲学”。斯蒂克和他的许多学生继续做着出色的心理学和重要的哲学工作。我得说我们当中没有人像我们起初设想的自己的样子。实际上,许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都在沿着相似的路径思考。但是我想我们的确让一些浮现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想法更明确了。

第15章和第16章的一部分内容是关于戈德曼定义的认识学的,还有一些讨论斯蒂克对“XΦ”的实验立场。哲学家的惯用手段总是抛出基于“我的直觉”的论断。斯蒂克和他的同事们向我们展示了对于世界本质的直觉,一个人可以称之为知识,一个人可以将其当作道德,这些直觉在各种文化背景和每个个体那里都是不同的,因此将所有这些直觉杂糅在一起称其为“我们的直觉”是毫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