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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当兵六说

1997年5月28日

开场白

查阅了几个版本的《词典》、《辞源》,都没见到“当兵”的词条或词组,细细一想,这当兵的说法实是个俗称。虽说“当兵”之说法俗而不雅,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其约定俗成的意思是明白的,准确的,不言而喻的,独一无二的。

古人把当兵称为“从军”,或者“从戎”。《史记》第114节《东越传》中记:(刘福)旧从军无功,以宗室故侯。汉书《注表》中记:人为卒,从戎也。今天,我们称当兵书面语一般为“参军”或“入伍”,但交谈中使用率最高的还是“当兵”。再说“兵”字,在古汉语中兵的本意是指兵器,引申后才有“士卒”之意。有趣的是,在当士卒之意时,“兵”和“丁”两个字常是互用的,连动的,有点不分彼此的亲热劲。而丁字的本意是指黎民百姓中的成年、壮年男人,古代书中常有“丁力”、“丁夫”、“丁奴”、“丁匠”、“成丁”、“壮丁”等之说。如此说来,当兵似乎是男人的事,起码是在古时候。现在当然不是了。不过,现在人似乎是比较复杂的,我们总是一边看着《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一边也在看《战争让女人走开》这样的影视或书籍。这就是复杂,就是现今人和古代人的不同。

史上第一女兵

让世纪向后翻上一个又大半个跟斗,就到了距离今天一千六七百年前的魏晋南北朝,有个大名鼎鼎的人,同样在张罗着从军的事。因其生着女儿身,无缘“从戎”,不得已,只好乔装成“丁”。此人便是花木兰,有诗赋为证: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军中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虽是诗赋,却也是史实,中国的文史素来是不分彼和此的,纠缠在一起,想分都分不开,分不清。在翻遍了手头文史典籍后,我突发奇想,觉得花木兰着实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女兵。有了第一个女兵之说后,又突发奢望,想知道第一个有名有姓的男兵。考查无果,便请教高人。高人深感这问题之无聊和艰深,难以作出正面的回答,只是像诗人一样闪烁其词地说:地上有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自己的兵。

这话说得玄,但我还是有所心得,想,这当兵的历史是跟人类一样古老悠久的。

天下第一耻辱

花木兰是女儿身当了男儿兵,纺织女顶了万夫勇,传为世人美谈。到了南宋初时,有个著名民族英雄岳飞的同代人,身为七尺男儿,受着高官厚禄的恩泽,干出来的事却是孺幼不如,为人不齿。此人便是奸臣秦桧。在我家乡西湖岸边,秦桧至今还跪在“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岳飞面前,为纷至沓来的后人游客深恶痛绝。

尽管秦桧之耻辱示众了七百余年,但不乏后继者。远的不说,就说一个近的,是我身边人,其孙子做过我三年同学。他有名有姓,却一向被人唤作“狗崽子”,因的是他爷爷曾替日本佬当过伪军头目,官至团长,是当时我们老家县上第一号威风人物,跨下骑的是日本大洋马,腰间别的是十三响手枪,屁股后头挂的是日本大洋刀,反正一身内外都是日货。听父亲说,日本佬投降后,伪团长是第一个被拉到富春江边,当着几万民众的面被枪毙的。执刑的人走后,无人敢收尸,围观的民众纷纷上去朝尸体吐痰呸沫,几天里肮脏的口水把伪团长泼得跟一只溺死的落汤鸡似的。有道是:卖国求荣,苟且偷安,乃奇耻大辱,属天字一号!兵当到这份上,自是无耻至极。其实,我们家乡距离西湖仅36公里,秦桧跪岳飞之塑像历时已久,想必伪团长不会没见过。见过了还要仿效,就更是无耻又无耻的啦。

父亲的故事

说说父亲的故事有意思。

父亲今年75岁,解放前一直靠在富春江的支流大源溪上撑竹排为生。六十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个戴眼镜的人找到我爷爷,说有个病人,得了急病,要连夜送去东梓关看病。东梓关是富春江边的一个小镇,镇小名大,是因镇上有一个高人,姓张,会徒手接骨头,用现今的话说,是著名的骨科医生。那时没有公路,只能走水路,沿富春江逆流而上。爷爷和父亲把船划到我们镇上码头,上来四个人,一人躺在担架上,裹在棉被里,看不见人样,只听得见不断的呻吟声。另外两个人是抬担架的,还有一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人。待他们上船后,父亲发现抬担架的两个人衣服里面的裤带上都别着驳壳枪,15岁的父亲又惊又喜,变了法子地跟他们套近乎。船到东梓关后,客人要求父亲随他们上岸,说是帮忙,实在是怕船失信走了。几个小时后,船又载着四人往回走,担架上的人已经减了痛苦,开始跟人拉瓜,并动员爷爷叫父亲“跟他们走”。起初爷爷是同意了的,所以船到目的地,父亲便抱着两件衣服别了爷爷,随他们上了岸。但走不出百米远,爷爷又追上去,把父亲留下了。爷爷说,孩子还小,等他养两年再送给部队。两年后,父亲想找他们也找不到了。解放后,有天父亲去县上看公审大会,大会开始后,主持人说下面请赵县长宣读审判书,出来的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人。父亲后来经常说,那天他要跟他们走了,当的就是新四军。

再说,回头一年,即1948年,父亲已经娶妻生子,对扛枪打仗的事已断了兴头。然而一天夜里,他被镇上李保长下头的几支枪押着去了镇上,扒了衣服,穿上一套黄不拉唧的制服,连夜被送进杭州城,塞上了一辆不知去向的火车。下了火车又行军,行了军又坐船。在船上,父亲看见一船船的伤兵跟他擦肩而过,还有火炮不时在水里炸响。炮弹响一下,船上乱一回,混乱中父亲看有人偷偷下了船,没在水中不见了,便也跟着下了水,直到天黑才上岸。不用说,这就是抓壮丁,是国军逃走台湾前干得最热乎的事。父亲说,仅解放前一两年里,村上被抓壮丁去当国民党兵的有四十几人,几乎村上多数人家的青壮年都被抓过,有的被抓过两三次。这些人多半像父亲一样,以各自的方式开了小差。征兵征到这地步,军队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这样的军队,别说八百万,纵然八千万照样也要被打得稀里哗啦的。

父亲说,没有当上新四军是他人生的一大遗憾,但能及时无恙地从国民党军队里溜号出来也算有幸,否则他这辈子不是白死了,就是白活了。

中华儿女多奇志

小时候我最崇拜一个人:海霞。海霞是何许人?海岛女民兵。要说海霞是个虚拟的文艺人物,出自任斌武写的小说《海岛女民兵》,走红于吴海燕演的电影《海霞》。这出电影在我小时候是放了又放的,然后又被地方大大小小的文艺团体改编成各种剧目,以形形色色的面貌登上了各种舞台,结果引得所有适龄女青年都以海霞为偶像,竞相争当。就这样,虚变成了实,一个变成了无数个,包括长我八岁的姐,也穿戴得跟海霞一样当了女民兵,在家里面我们都叫她海霞。出了门,因为海霞太多,为了区别,被冠以一个个定语,叫某某家的海霞。当时差不多年龄的姑娘,稍为出挑一点的,都被人这么喊。被这么喊是一种承认,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每天到了晚上,姐总是把两根辫子扎得硬硬的,然后扎一根皮腰带出门去操场上参加军训,要很久才回来。白天上班,夜里训练,或者四处警戒、巡逻,这就是当时一个民兵的形象。现代汉语词典对“民兵”一词是这样解释的:

一种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也称这种组织的成员。

当时我们村里的组织叫民兵大队,下属三个民兵连,其中一个是女民兵连,我姐当过副连长,主管夜间巡逻事宜。对当时活跃在祖国大地上的千千万万个女民兵,伟大领袖毛泽东曾赋诗一首: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妆爱武装

我当兵后,曾在军队内部刊物上看过一则报道,是个美国记者写的,说的是中国除了常规的海陆空三军外,还有一支庞大的民兵队伍,人数过三亿。对这个数字,我们的军事教员在课堂上严正指出:肯定是少了!

美好的事情

1981年,我参加高考,考了个全班第三。那时候是先有成绩再填志愿,填志愿是临门一脚,很关键。为此,父亲专门往县上跑了一趟,找人请教,回来就铁定地叫我填“解放军工程学院”(现更名为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那时候我国南方还有些枪声(中越之战),母亲因此不同意,怕我去了前线有个三长两短。父亲火了,说牺牲了也是烈士,光荣的!我就这样当了兵。在上学期间,我享受的是义务兵待遇,吃穿不要钱,每个月还发津贴,家里同样享受军属待遇,大门口张着“光荣之家”的金字,过年过节政府还上家里慰问,发一些鸡鸭鱼肉和年画什么的。父亲说,又上学又当兵,一文一武,学问和光荣两头都赚了,世上哪有这么美好的事。到军校后,我的光荣感也达到极限,因为我发现有一半同学高考成绩都超过我几十分,我是高攀了。父亲知情后,又强调说这是“美好的事情”。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一次,我可能会修改掉其中的不少内容,但当兵的形式是不会修改的,因为我父亲坚定认为他为我做的这个选择是英明的。

四年前,我转业到地方工作,但还是一名军官,有部队有职务的,具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第17师三团政治处主任,中校军衔。《兵役法》明确指出:

预备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部分之一,每一个预备役军人都有义务保家卫国,随时听从部队召唤。

参加“UN”

1993年春夏之交,我收到一封发自柬埔寨金边的信,信封的右下角有明显的“UN”字母。这个“UN”标记总觉得很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是什么,阅了信才知道,这是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标记。信是时任成都军区宣传部副部长的王爰飞寄来的,他当时的身份是联合国驻柬埔寨军事观察家。中国军人代表联合国赴他国执行维和任务,这是第一次。参与此项任务的有46名专业军事人员,履行的是军事观察家之职,同时还有一支由300多名官兵组成的工兵营部队,主要执行诸如扫排雷等任务,消除战后隐患。部队于1993年初赴任,历时一年零三个月,完成任务出色,得到了联合国和世界各大国的首肯。当个“UN”的兵,自然是新鲜的事,更是荣幸的事。这荣幸属于个人,更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