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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哈基姆·艾哈迈德身着白色的传统阿拉伯长袍,在阳光下的胡夫金字塔附近游荡着。每当出现外国游客,他就会围上去搭讪,吸引游客和自己合影,然后收钱。他也会把一些压根不值钱的破石头硬塞到游客手里,然后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念叨:“Take this,for your mama!”

  当然,这些带给妈妈的石头也肯定不是免费的。

  四月的开罗阳光还算和煦,哈基姆跑来跑去忙碌了一上午,还是觉得有些累。中午的时候,他躲到金字塔的阴影里坐下,正准备吃一块带来的面饼,忽然发现前方又来了游客。职业习惯让他放下食物,抄起那堆破石头又迎了上去。

  来人是一个相貌俊美的东方少年,看面孔似乎相当年轻,甚至有点像一个中学生,眼神里却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沧桑和成熟。哈基姆迎到他跟前,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却已经冷不丁地发问了。

  “你父亲在家吗?”东方人用熟练的阿拉伯语问。

  这个问题让哈基姆有些不知所措,他愣了愣才回答说:“啊……应该在吧。你认识我?认识我家老头子?”

  “不算认识,但阿卜杜拉老头儿一定认识我,”东方人的回答很奇怪,“带我去见他吧。这些算是补偿你的生意。”

  他塞给哈基姆一张纸,哈基姆一看,竟然是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感谢真主!他立即眉开眼笑:“愿真主保佑你,我的朋友。请跟我走吧。”

  只要有五十美元,把老头子卖给你都没问题,哈基姆心想。

  哈基姆的家离吉萨金字塔群不远,位于开罗的近郊。那是一栋两层楼高的普通民居,像大多数埃及穷人的房屋一样,这栋房子并没有粉刷外墙,把砖头刺眼的露在外面。那是因为埃及政府规定,房子修好后要缴纳建房税,而不抹外墙说明房子还未建成,不用交税,穷人们纷纷用这种方法来避税。

  “我家老头子是个很奇怪的人,经常疯疯癫癫的,如果他有什么无礼的地方,您可千万别介意。”哈基姆对东方人说。

  “相信我,他不会对我无礼的。”东方人微笑着说。很奇怪,这个东方人虽然年纪很轻,身上却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哈基姆猜来猜去,也判断不出此人的来历,更加想不到他为什么会来找自己的父亲,那个既不会赚钱也不早早去死、在家里活脱脱是个大累赘的疯老头子。

  “老头子!快下来,有人找你!”哈基姆从自己那辆烂糟糟的八手大众汽车里钻出来,扯着嗓子喊道。

  “谁啊?谁急着下地狱了敢来找我?”楼顶平台传来一声粗野的吼叫。紧跟着,一个人影出现在平台边缘。这是一个头发花白、满脸伤疤的老头,四月的埃及虽然并不冷,他的穿着也显得过于凉快了——什么都没穿,包括裤子。

  哈基姆很尴尬,身边的东方人却丝毫也不介意,看上去,似乎反而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很有趣。他仰起头,用并不响亮但却很清晰的声音,念出了八个音节。

  哈基姆虽然不懂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但常年在金字塔附近和游客们搭讪,勉强能从发音和语调分辨出这个东方人说的是中文,那八个音节就是八个中国字。原来他是个中国人,哈基姆想。

  接下来的一幕大大出乎哈基姆的预料。在听完了那八个字之后,老头子的脸色陡然一变,他远远地凝视着楼下的年轻人,忽然间转过身,离开了楼顶。几分钟之后,老头子来到了楼下,哈基姆惊讶地发现父亲已经穿上了他最贵重的一套长袍,披上了白色头巾和环箍。在哈基姆的印象里,老头子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样正式装扮过了。

  “请问您是路氏家族的哪一位?”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我叫路晗衣。”中国人也先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回答说。

  阿卜杜拉恭恭敬敬地把路晗衣迎进了屋里,同时转身对哈基姆说:“你接着去赚钱吧,太阳落山之前不要回来。”

  这句话的语气里充满了威严,完全不像是那个已经疯了十多年的糟老头子。在这一瞬间,阿卜杜拉就像是一名举着弯刀的阿拉伯武士,浑身上下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哈基姆惊呆了。他眼睁睁地看着父亲陪着路晗衣一起进屋,搔了搔头皮,以免转身走向自己的破车,一面回想着刚才路晗衣说的那八个字的发音:“‘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真是没有想到,几十年了,你们远在中国的家族竟然还记得我。”阿卜杜拉说。

  “守卫人世界不会忘记你的,”路晗衣的语气里充满了敬重,“即便你选择不再为守卫人做事,四十年前狙杀魔仆、阻止帝王谷妖兽觉醒的功劳,将会永远被人们所铭记。”

  “是的,我是大功臣,我立下了伟大的功绩,”阿卜杜拉满脸苦涩,“但是在那一战中,我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儿子和女儿。我是守卫人,但我也是个普通的男人,爱着自己的妻子也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普通男人。所以我才选择了像现在这样生活,宁可我唯一还活着的儿子嫌弃我,也不想再回到那个世界了。”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但是你今天来找我,目的恐怕是为了让我再回去吧?很遗憾,我无法满足你的要求。不过我能看得出,你拥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如今的世界上,比你强的人或许并不多。你打算杀了我吗?”

  “不不不,请别误会,强迫别人干某件事,不合我的胃口。”路晗衣摆摆手,“更何况,杀了你对我也没有任何好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些消息,然后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消息?什么消息?”阿卜杜拉问。

  “还记得你的老朋友达乌德·阿齐兹么?”路晗衣说。

  “达乌德?当然记得。四十年前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就有他。”阿卜杜拉说,“不过他和我不一样,守卫人的责任和荣誉他永远也不会扔下。他怎么样了?”

  “就在两天前,他和他的家族被血洗了,全军覆没,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路晗衣说。

  阿卜杜拉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全军覆没?不可能,他的家族几乎是非洲最强的,怎么会……”

  “但那是事实,”路晗衣说,“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赶到埃及来的。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杀害了阿齐兹家族的那么多人,以至于没有一个活口能活着逃出来。”

  阿卜杜拉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慢慢地说:“你刚才说……‘或者什么东西’,难道会是直接由魔仆和妖兽下的手?”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因为我还想不到有哪个黑暗家族,甚至哪几个黑暗家族联手,可以把阿齐兹家族一举歼灭不留一个活口。我们中国的四大守卫人家族联手,也很难做到这一点。”路晗衣回答。

  “如果真的是有什么魔仆干的,那它的力量就非同小可了,”阿卜杜拉表情凝重,“也许比四十年前被我们杀死的那一只更强。”

  “自从去年,新的天选者身份暴露之后,黑暗家族就开始蠢蠢欲动,一些蛰伏已久的魔仆也……”

  “等等,你是说,又有天选者出现了?”阿卜杜拉打断了路晗衣的话。

  路晗衣点点头:“是的,就在中国。”

  阿卜杜拉叹了口气:“我果然是离开那个世界已经太久了,连天选者出现这样的消息都完全不知道。这个新的天选者怎么样?”

  “非常与众不同,”路晗衣说,“战斗的能力几近于没有,随便一个最低等的妖兽都能活吞了他,但他似乎总有一些运气护身,而且,就在几个月前,他终于唤醒了自己的蠹痕。尽管只是初级的,却已经足够让人惊讶了。”

  “不能战斗,却能够让守卫人世界惊讶……”阿卜杜拉思索了一会儿,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无中生有!难道真的是……真的是无中生有?”

  “就是无中生有。”路晗衣说,“这样的蠹痕,过去我们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只有当它变成事实的时候,我们才不得不相信。”

  阿卜杜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摊开手掌,看着自己手掌中央的一道深深的圆形疤痕:“也许,世界真的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了。所以你来找我,是希望我能被这些消息所打动,对么?”

  “我当然是这么希望的,但如果你仍然拒绝重新出山,至少我也不会杀你或者伤害你的家人,”路晗衣说,“守卫人世界也许残酷无情,但至少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是啊,至少你清楚,我即便不帮你们,也绝不会倒向魔王那一方,”阿卜杜拉自嘲地笑了笑,“好吧,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请给我一点时间。”

  路晗衣从身上取出一个手机交给阿卜杜拉:“如果你改变主意了,请拨打这个电话里所存的唯一的那个号码。”

  离开阿卜杜拉的家之后,路晗衣步行了一段路程,来到公路旁。站立了大约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轰鸣着驶过来停在他身边。摩托上的人,是路晗衣的老相识梁野。

  “看来埃及的这片鱼干还真是够腥呢,”路晗衣笑了笑,“我以为我的速度已经足够快了,没想到你还是紧赶慢赶地来了。”

  “我误了航班而已,”梁野说,“出发之前,和王璐打了一架,耽误了一点儿时间。”

  路晗衣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梁野:“难怪觉得你精气不太足,手背上也有伤痕。这么说来,你和王璐的仇还真是越结越深了?”

  “可惜我还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杀死她。”梁野说。

  “我们四个,怎么也是别人嘴里的四大高手,哪儿有那么容易被杀死?”路晗衣说,“就算是强如范量宇,也没办法轻易杀掉剩下的三个人。对了,他没来么?”

  “范量宇一向不喜欢搀和这种事儿,”梁野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

  “说得也是,”路晗衣点点头,“怎么样,捎我一程?我想,我们俩想去的是同样的地方。”

  梁野拍了拍后座,示意路晗衣上车:“搞不好要打架,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