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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案 睡美人

  我跟莲蓬鬼话的大部分作者不一样,不是写长篇小说的,所以一忙起来,也就没再上来。真的很抱歉。

  但有几点要解释

  1.案子穿插英文经典名句:其实真不是装,我业余也做翻译,大家看的时下欧美剧,一些罪案剧我是有份翻译的,有的案子写着写着脑子就自然联想到那些句子了。

  2.一些细节我就不解释了,大部分是真实案件,实际就是这样,你要我讲为什么当事人那么笨,那我没办法,因为当事人不像读者有上帝的视角。比如之前的那个纯净水桶,确实,就算水桶是满的,但装上去,还是有空气在水桶里,但家庭里的水桶一般是装在高处,这样接水就不需要弯腰,而现场拍照时就会有视觉误导,普通人看照片都会以为水桶是完全满装的(许多水桶底部是内凹的),类似这种细节,真的就不需要钻牛角尖,说是bug,不信你们去看自己家的水桶。这个案子其实很多年前就在纪实节目讲过,几乎所有人都查遍了,后来才想起水桶是新装上去的,然后查了送水工……

  3.之前的案子我不记得写了哪个了,要是有重复,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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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年,我刚升为广西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遇到过一个“睡美人”的案子。

  记得,那是1995年3月,一个女子从邻县嫁过来,结果第二天就死了。女子的娘家认为此案有蹊跷,抢了尸后,又跑到马山县公安局报案,说是男方家人把他们的女儿害死了。可是,男方的家人却坚称,女子并没有遭受到任何肢体方面的伤害,也没有谁给她下毒,她自己睡了一觉就死了。

  根据我对案情的了解,得知死者名叫许美人,与男方王仁华相恋五年,婚期几经推迟,终于在95年3月定下。谁知道,许美人新婚之夜竟成了“睡美人”,并且是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睡美人”。王仁华醒来后,发现新娘身体僵硬了,立刻通知了父母,他们决定当天埋尸。可许美人的娘家得知消息,立刻赶至王家,抢了尸体,怀疑王家谋杀了女儿,还想毁尸灭迹。

  这种案子并不少见,奇怪的是,等我做了初步检验,却被难住了。

  95年的时候,我做法医已有九年的光景,不敢说是业内权威,可也算见多识广了。一般,案子是凶案的话,我都会先看死者的外伤。比如,死者身上的机械性损伤、造作伤、火器伤、坠落伤等等。许美人的身上除了正常的尸斑,单从尸表上看,并无明显的异样。死者家属也看出来了,他们就反复地要求我,给死者做毒物检验。

  如果案子涉及毒物,那么就要解决:第一,确定是否发生了中毒,第二,确定何种毒物引起了中毒;第三,确定进入死者体内的毒物量,并判断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第四,分析毒物进入机体的时间、途径和形式;第五,推断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是自杀、他杀、意外灾害抑或其他类型中毒。

  可奇怪的是,新郎王仁华始终称这是诅咒,他们家闹鬼了。原来,王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几年前就结过婚了,可是妻子都忽然睡一觉就死了。如今,王仁华的家人想办婚宴冲喜,怎料红事变成白事,街坊谣传王家被鬼缠上了,哪个女人敢嫁进去,就是嫌命太长。

  诅咒与闹鬼,法医都不会采信这种言论,我当时也一样,可连续三个女子都死在王家,若是巧合,这也太诡异了。

  按常规,我在许美人的尸检中做了各种毒物化验,包括砒霜、敌鼠强、甲胺磷、氰化物、安眠药、铅和汞等重金属,可她体内没有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毒物的残留。同时,我也排除了许美人因外界暴力死亡的可能。在中毒致死案件中,女性尸体要特别注意**内有无毒物,曾经有罪犯通过此手段投毒,法医在死者胃部并没有检查到毒物的存在。而这一点,我也排除了,许美人百分百没有中毒的情况。

  事实上,一个人做法医久了,双眼就毒了。在我没有做毒物化验时,早就肯定许美人不是中毒死亡了,因为她的尸表是正常的。

  对于这个结论,死者家属自然不信,还提出要回邻县做尸检。可是,许美人的户口已经迁到了马山县,无论是按案发地点,还是户籍归属地,这案子都在马山县的管辖范围内。再说了,邻县并没有法医,一直由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兼差,有时我还过去帮忙。

  为了谨慎起见,我也没有停下来,仍要倾听死者的话语,确定有无冤情。可这时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王家迎娶过的两名新娘虽然死了,但她们娘家的人一听许美人的案子立案调查了,于是一起赶至马山县,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所幸,广西大部分边远地区多施行土葬,因此那两名新娘的尸体虽然下葬了,但仍能开棺验尸。

  经过了死者家属的同意,我们掘出了两名新娘的遗骸,运回马山县做进一步尸检。由于前两名新娘死亡,还没有谣言兴起,所以没人报过案,也没有留下任何资料。可经过我做了毒物化验后,仍是没有一点线索,这三名新娘均非中毒死亡。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便想到柯南道尔的一句名言:奇特的案子能提供线索,而越普通的罪案,越不具特点,它就越难查明。

  是的,在这三起“睡美人”的案子中,一切都显得很普通,唯一不寻常的是新娘都死了。

  当然,老人常有在睡眠中过世的情况,但新娘才20多岁,正值大好年华,不可能在睡梦中寿终正寝。若不是中毒,又不是外界暴力致死等原因,那就是死者得了绝症。可新娘很健康,一个个都生龙活虎,经常下地干活,没听说她们喊头疼或心脏疼。而且,许美人曾在省城一家大医院做过心电图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死者家属交上来的报告单我也看过了。

  既然大部分疑点都排除了,那么三名新娘变成永远的“睡美人”,这真是诅咒吗?

  案情绕来绕去,死者家属和新郎一家人一直把焦点集中在中毒与诅咒上,可身为法医,我们知道要侦破案件,安抚民众,还是得回到尸体本身上。

  从尸检上看,许美人仅有轻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血管腔狭窄小于25%,伴有肺水肿、轻度心脏肥大、心室扩张,以及心肌纤维断裂、心肌间质淤血及心外膜点状出血,但这些非特异性变化不足以致人于死地。

  经过慎重分析,我最后在尸检报告结论栏上写下了“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几个字。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很少见,因此也不被死者家属接受。

  1977年,“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由日本人渡边富雄提出,这是一种好发于平素身体健康的青壮年人的疾病,死者年龄多在18~45岁,以体力劳动者最多见,多在夜间睡眠中突然死亡,故又称为‘“眠猝死综合征”,而目前常规尸体解剖检验不能发现致死性病理改变或其他死因。到现在,我们对其死因、病理变化及发生猝死的机制仍不十分清楚。

  如果真要追究,那就是新娘在王家下地干活太频繁,导致劳累过度而一睡不醒。许美人虽然刚嫁到王家,但已在王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都要下地做农活,比一般农民还要辛苦。

  结案后,风波仍未平息,死者家属一直怀疑身为法医的我被王仁华一家收买。直到广西的人口大批涌入广东务工,从那里目睹了珠江三角洲一带常发生外来民工突然在晚上睡眠中死亡的事件,当年的真相才慢慢被许美人等死者家属接受。

  据统计,类似“睡美人”的事件,深圳宝安每年80人,东莞每年100人,顺德和中山每年60人左右。因为民工居住地鱼龙混杂,故当地派出所多以疑为暴力、中毒死亡等请法医到现场勘察。有一年,我也去深圳拜访同行,他就处理过多起“睡美人”的事件,而这些检验结果最难被死者家属接受。

  生命只有一次。希望看过“睡美人”案件的朋友们,尽量避免过度操劳,关爱自己,就是关爱家人。诸如沈从文的一句话:人生实在是一本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须慢慢的翻。

  (睡美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