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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宿醉的人反而睡不久,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才蒙蒙亮。胡同里哐啷哐啷,大概是收垃圾的卡车经过。

  见鬼!那瓶杜洛儿香妃还在花园里!昨晚是跟白起赌气才把酒扔出去的。万一要是被热心的环卫工当成垃圾收了,那岂不是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块!两千块!够买两个A货包包了!

  林夏踹开玩具熊,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床,拖鞋都顾不上了,赤着双脚跑下楼,大喊着冲进门厅里,“收垃圾的!别动我的包包!”

  她呼地推开那两扇雕着玫瑰枝蔓的老木门,清晨的阳光刺进双眼,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感觉有个男人影影绰绰地坐在台阶下。

  林夏揉了揉眼睛,看清了那晨光中的背影。

  男人背对着林夏,面朝着阳光中盛开的花圃,双臂张开支在身后的台阶上,半坐半躺,仿佛那不是冰冷的石阶,却是一张摆在爱琴海白沙滩上的躺椅,令人惬意。

  “没找到包包,酒倒是有一瓶,不过已经喝光了……”他回过头,对林夏微笑着晃了晃空荡荡的酒瓶。

  英俊的脸上略有些宿醉后的疲倦,可那双眼睛是错不了的,走遍万水千山,仍旧清澈如许。

  京城四大公子之首,沈醉!

  林夏双手紧紧地托住下巴,生怕它一时失控掉下来!

  太你妹的惊喜了吧!这不叫心想事成还能是什么呢?昨夜还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今儿一早就打包送到门口了!老天爷是有多眷顾我林夏啊,不仅给了本小姐惊人的美丽,桃花运也终于来了么?

  “你……”林夏连说话都开始跑调了。

  “我叫沈醉,昨晚我们我们见过。”沈醉的目光定格在林夏脸上,“林夏小姐对吧,昨晚你穿着一件金色的Prada,五寸高的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我想请你跳舞,可是太多人了,我怎么也挤不到你身边。”

  轻柔的话语,含义莫名,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情话,仿佛这一路行来找你的辛苦,那千山万水的蹉跎,都融在其中。

  “啊!”林夏活见鬼似的惊叫一声,撇下沈醉冲回了自己的房间,钻进洗手间,狠狠地摔上了门。

  奶奶的!什么时候来不可以?为什么赶在姐姐我刚起床的时候!林夏懊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没化妆没洗脸没梳头,还穿着那件老爹亲手设计的林家武馆练功T恤,明显是早起上厕所的节奏。

  林夏啊林夏,上天给你送来了白马王子,啊不,宝马王子,你也得珍惜啊!这蓬头垢面的,把王子吓得从马上掉下来怎么办?

  好在林夏的手够快。

  林家六十四路金丝缠刀手里有一招“水中取月”,是老爹林建南的成名绝技,讲究的是极快、极准、极稳,一击于水面之上,水波未平之时月影已经到了手心里。老爹靠着这手绝活没少在麻将桌上偷摸换牌,后来也把这招安身立命的绝技传给了林夏,指望着林姑娘日后走投无路在赌桌上也能混口饭吃。但林夏另辟蹊径,把这门已入禅境的武功手法用在了化妆上,当真是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今天重现了光彩。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就算是坐在拖拉机上,只要给林夏七分钟时间,肯定也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彩妆!

  林大小姐今天破了自己的记录,五分三十秒上完妆梳好头,急匆匆冲回门口,却发现沈醉已经不见,门口只留下一只空荡荡的酒瓶。

  “别再演望夫石啦,他已经进去了。”阿离蹲在门边吃煎饼果子,冲着林夏坏笑。

  阿离是白起唯一的助手,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林夏总怀疑白起在用童工。阿离手臂上满是刺青,嘴上还打着唇环,像个不良摇滚少年,其实私底下倒是很乖巧的,和林夏的关系也不错。

  “我还以为自己梦游呢!他去哪了?”林夏问。

  阿离打了个哈欠,指指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的第一诊室,白起大夫的办公室。

  林夏有点懵。沈公子难道是来找白起的?他们是朋友?不对,白起没朋友。那就是病人咯,来找白起的病人可能是人类也可能是妖物,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可手眼通天的沈公子也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人会像昨夜那样狂歌痛饮好像全无心事?

  “哎!想什么呢?”阿离用煎饼晃晃林夏的眼神。

  林夏回过神来,“他之前有预约么?”

  “没有。管他预约不预约呢,这个不错哦,把握住!我相信你的,小夏姐!”阿离一笑就会有酒窝,像个坏坏的小孩子,“当什么明星啊,不如找这么个男人嫁了。”

  “找打!”林夏嘴上说着,可身体却不自主的向第一诊室移动,“我瞅瞅去。”

  此时此刻,沈醉正四下打量着这间诊室以及它的主人。

  与其说是诊室,不如说是一座古董书房,书架、书桌、扶手椅,全都像是西洋古董店里淘来的老物件。而坐在桌子对面那个叫白起的男人,穿着考究挺拔的三件套西装,脸色苍白,目光就像是冰镇过的解剖刀。

  “十八世纪的威尼斯手工家具,天竺纹、流转刀、拜占庭式立柱……真美啊,也只有那个时代的工匠还把家具看作艺术品,相比起来今天的家具只是拼凑起来的几何面而已。”沈醉啧啧赞叹,“白大夫,你这间诊室,说是公爵府也不为过啊。”

  “这里是诊所,不是美术馆。如果是来鉴赏古董家具的话,您走错门了,沈先生。”白起冷冷地说,“而且,类似的家具,我想你府上也绝不会少,回家鉴赏不是更好么?”

  “哦,我是在想,坐在这间诊室里的神秘大夫,跟刚才那位漂亮的小姐是什么关系呢?朋友?恋人?或者……宿命中无法拆分的朋友?”沈醉挑了挑眉。

  “房东。”白起淡淡地说。

  “太好了。”沈醉微笑,“既然林小姐不是您的女友,我就有机会试着追求咯?”

  “这是你和她的自由,不用问我,但是你还有这个精力么?”

  “看来传闻没有错。这么短时间里能看穿我的底细,不愧是那位追逐着蓬莱的大人。”沈醉轻轻吐出一口气,像是心事落定,又像是个捉迷藏被抓到的孩子。

  他缓缓解开衬衫纽扣,扒开衣领,露出结实的胸膛。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照进诊室,如同一柄血红的利刃射穿了沈醉的胸口。

  他胸前的皮肤几近透明,隐约可见一颗被血脉包裹的心脏正在肋骨之间缓缓地跳动,阳光竟然能够照穿与心脏相连的血脉,其中涌动着暗青色的鲜血。

  妖物的血液和人类有着很大的不同,往往呈蓝色、暗青甚至黑色,因此他们往往苍白如雪。那些以魅惑人类为乐的女妖在呈现出真实本相的时候,就像一幅美人图挂在你面前,几秒钟内经历了数百年的时光,诸般美好的颜色褪去,只剩漆黑的墨线,惨白地笑着。

  沈醉是个妖物,林夏看得没错。但以她那天生的妖瞳,却没法像白起这样看出沈醉处在“化虚”的边缘。

  “化虚”是妖物精气耗尽前的预兆,它们的皮肤和骨骼都会渐渐地透明起来,仿佛柔软的冰晶,当“化虚”的情形蔓延到全身的时候,妖物就会彻底消失。这种不被天道允许的生物是不堕轮回的,这意味着对它们而言,没有“来世”这种东西。

  “我恐怕你没得救了。”白起点燃一支修长的纸烟,缓缓吐出一口薄雾,“你的灵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可精气却即将耗尽。说白了,作为妖物你并没有病,你是老死的。医生的工作是治病,老死不是一种病。”

  “作为妖物我觉得自己还蛮年轻的……”沈醉倒不吃惊,而是挠挠头,好像有点苦恼。

  “如果一直潜藏气息不动欲念,吸聚天地间的灵气化为自身精气,你的寿限至少还能长上几百年。但纵情酒色的人衰老得总会快一些,妖物也一样。你把每一天都当做末日来过,岂止是寿命会短,没准还会有天劫找上门来。”

  “我知道您的意思,您是说我太浪了。”沈醉笑着说,“可是面对这么大个花花世界,每天清修苦练岂不浪费?我跟您不一样,我不想找什么蓬莱,天道那东西又太过巨大,我们在它面前就像是瀚海里的一粒沉沙,多活几百年最终还不是化为乌有?不如及时行乐。”

  “你来是为了跟我讲道么?”白起皱眉,“我是医生,不是牧师。”

  “我也不是牧师,我是个厨师。”沈醉说,“跟你一样也是用刀混饭吃,只不过你用手术刀,我用切菜刀。可我最近握不紧那把菜刀了……你知道的,我的身体已经很差了,而一个顶尖的名厨,当他面对食材的时候必须精气神十足,整个人处在完美的状态下。换句说话,我已经不是那个厨神沈醉了,现在的我,充其量也就做几道凑合能吃的菜。”

  “所以你退出了世界厨师联合会的比赛?你希望我帮你什么呢?”

  沈醉目光一沉,如飓风来临前蓝黑色的海面,“我还得做一桌好菜。五天,五天之后我需要重新握紧那把刀,您能做到么?”

  “你想拿回你的参赛资格?”

  “这您就别管了。”沈醉笑笑。

  “激活你的灵体,让你进入某种兴奋的状态,五天内重回巅峰,没有问题。只不过这会进一步缩短你的寿命。”

  “人寿百年而,谁得死其所,有生当醉饮,借月照华庭。别让我在完工的一刻灰飞烟灭就好。”

  “知道我这里的规矩吧?”

  “当然,事情结束我会把我最珍贵的东西交给您,您一定不会失望。”沈醉耸耸肩,“我也活不了太久了,那东西留着也没什么意义,说说怎么让我恢复实力吧?说实话,这些天来我都很困扰,一个连握刀都握不稳的厨子,真该去死了。”

  白起收起面前的病例,拉开书桌抽屉,取出一卷束起来的皮革。他解开翡翠挂扣,抖手将那张蓝灰色的皮革展开,一片紫色光芒流溢出来,如同深夜灯光下绽放的紫罗兰。

  那其实是一只针囊,收纳着七枚造型各异的银针,最粗的竟然有半只小指粗细,最细的却比发丝还要纤弱。七枚银针的顶端各镶着一粒紫色晶石,光芒吞吐不定。

  “贯髓针,不错!不错!连包裹的皮子都是世间已经不复存在的鲛皮!大人果然是世间最懂蓬莱之术的人!”沈醉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些银针,轻声赞叹,“湮灭天元、崩毁圣道的蓬莱之术,幸会!幸会!”

  “你是个识货的人,知道得也太多了。这件事结束之后,也许我不该让你活下去。”白起的眸中映出那七颗紫色晶石,璀璨如星辰。

  叁、晚餐

  林夏紧紧地贴在诊室门上,恨不得自己变作一道闪电钻进门缝里,好听清楚诊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诊室被反锁了,白起和沈醉在里面足足呆了三个多小时,正常情况下白起治病也就是十分钟半小时的事儿,他所谓的大手术也很少超过两个小时,难道沈公子的病情比较严重……我勒个去,不要这么天妒红颜吧?

  门忽然开了,白起面冷如霜地出现:“有事么?”

  “我家的房子,随便溜溜不可以么?”林夏抱着肩膀扭过脸去。

  白起什么也不说,径直从林夏身边走了过去,毫不理会她的作态。

  林夏正冲白起的背影龇牙咧嘴,身后忽然传来温柔的声音:“林小姐,这么快又见面了……或者我叫你小夏,是不是更合适一些?”

  沈醉倚在门廊上,一脸轻笑,全然不像是有病的人。林夏的脸腾地红了。

  “包包……找到了么?”沈醉挑了挑眉,“什么牌子的?我天没亮就来了,真没看见那附近有什么包。”

  “哎呀哎呀没关系的啦,用旧的一个小包,不值多少钱了。”林夏赶紧打岔。还找你妹的包包啊!老娘的包包已经被你喝掉了啊公子!

  这时阿离出现在走廊另一头:“沈先生,车来接您了。”

  “好的,马上。”沈醉冲阿离点了点头,又冲林夏笑笑,“今天我还有几个会议,下次找时间聊。今天小夏你醒来第一眼见到的就是我,我很荣幸。”

  林夏终于明白了书上说所谓绅士风度,就是要让最平凡的女人有做公主的感觉。沈醉淡然的一句吹捧,她就飘飘然在云端了,自觉是社交场上一号人物,恨不得伸出手去让沈醉行个法式的吻手礼。

  她迷迷瞪瞪地应了一声,沈醉已经风一般从她身旁经过,不留一丝痕迹。过了半晌,阿离托着沈醉签名的锅铲从外面回来了,林夏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小夏姐!小夏姐!沈公子已经走啦,我们也该回魂儿啦。”阿离坏笑。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再度醒来时,朝霞变成了落日。这一觉睡了很久,却并不舒服,林夏一闭上眼就是沈醉模糊的背影,挥之不去。

  她正抱着大熊在床上醒盹儿,门外忽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

  “小夏姐,赶紧起床!下楼看看,出大事儿了!”阿离在门外大呼小叫。

  阿离看着年纪小,却不是个大惊小怪的主儿……白起是个什么族类林夏到现在都没弄清楚,阿离想来也不是什么正常的打工少年。什么事能惊到阿离?林夏一个机灵,赶紧翻身下床。

  她三步并两步窜下楼,只看一眼就懵了……哎妈这特么是谁啊,在姐姐我的沙发上堆那么多人民币!

  不是真钱,而是无数的手提袋,LV、Gucci、Givenchy、Chanel、Fendi、Miumiu……堆得溢了出来,沙发像是被泥石流淹没了似的。这些都是钱钱钱啊!正品货每件都是几千起啊!这是世界奢侈品联合会来我们家开展览了么?

  “刚才来了五个穿西装的彪形大汉,黄巾力士,呼啦啦搬来这一大堆,你自己拆开看看吧……”阿离摊摊手,表示无奈。

  “这什么意思?”

  “当然是送给你的啊!我们这间屋里两公一母,不是送给小夏姐你的,难道是送给我和白大夫的?”阿离坏笑,“我看里面还有Jimmy Choo家的高跟鞋嘞,你说白大夫穿上会不会好看?”

  “谁……谁谁?”林夏的舌头都僵了。

  “那位沈公子呗!”阿离拍着林夏的肩膀,语重心长,“小夏姐,开心吧,你也有今天!”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我也有今天?”

  “我是说真的有男人敢追你耶!”

  “找揍!”林夏没心情教训阿离,赶紧过去拆包装袋,香奈儿的经典款2.55包包!再拆,Burberry的泊松风衣!再拆,Jimmy Choo的浅口珠光高跟鞋!再拆,Balmain的羊皮裙!再拆,Lanvin的蜡染晚礼服裙!

  我拆我拆我拆拆拆!林大小姐这一生的某个梦想在今日实现,那就是……拆包装拆到手软!阿离也狗腿地跑来帮忙,这货貌似摇滚少年,对大牌倒是很熟的样子,每拆一件就啧啧赞叹,及时地报上这件裙子或者鞋子是哪年的款式、设计师为谁和走的是什么风格路线,供林夏参考。

  三十多只包装袋全部拆完,数不清的美衣美鞋堆满了林家的客厅,珠光宝气中倒显得林夏灰头土脸得跟个灰姑娘似的。

  几十万的东西,沈公子随手洒洒雨,送了几十万的东西来……不是真的要追姐姐我吧?我去,您早说啊,还麻烦您派人送家里来,您在家等着,我送上门去就好啦!

  最后还有一张小卡片,“丢失了旧物是让人难过的事,新东西虽然无法弥补,但也许能略略冲淡你的遗憾。从这些东西里面能整出一身你喜欢的晚装么?有幸的话,就穿上这身晚装陪我吃个晚饭吧。我醒了一瓶90年的康帝园红酒,等你。”落款是沈醉,还有精巧的私章。

  此时一辆漆黑的奔驰车缓缓地滑行到林家门前停下,穿着黑色制服的司机无声无息地走进来,对林夏深鞠一躬。

  看来沈醉没有考虑过林夏会拒绝他,世间会拒绝他的女人也不多,他的邀请彬彬有礼又不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