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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军令如山

  世上的事原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自持是万物之灵长把他人为地复杂化了。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中间没有什么鸿沟之类的东西,就像牧羊女爱上了云烨,在她简单的头脑里没有种族,身份,长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喜欢和云烨在一起,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觉得很舒服。所以特地洗了脸,还用雪水洗了头发,阿妈说汉家男子喜欢干净的女子。她不喜欢洗脸,也不喜欢洗头发,因为很冷,风一吹就会裂口子,太疼了。不过她太喜欢和那个身上很好闻的汉家男子在一起的感觉了,咬着牙用化开的雪水洗了头发,阿妈给她梳了辫子,她拿出夏天从远处的山里采来的胭脂花,把它磨成粉,在脸上涂一点,又拿一些抹在嘴唇上,看着锅里的水,水里的女子很漂亮,阿妈也说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她满怀信心的在路边等候,快要下大雪了,他们一定会往回走,要不然会死的,她有些担心……

  又看见他了,他坐在一辆没有轮子的车上,柔柔的看着自己笑,可是很傻,见到这么美丽的姑娘也不知道搭话,就在那里傻笑,汉家男子都这么傻吗?

  还好,我不傻,噶啦汗是我从小就攒下的,每吃一只羊,就攒一个噶啦汗,现在已经可以挂脖子上了,把噶啦汗送给他,他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姑娘喜欢他了。

  为什么和阿妈说的不一样?他没有追过来,没有把我压在雪地上。他看不见我的美丽吗?

  瞎子,看不见美丽的瞎子,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好了,这次跑慢些。他长的不壮,可能追不上……

  牧羊女流着眼泪牵着一匹马往回走,她很委屈,一个高个子汉人把马给了她,说是他的爱人给她的,马身上驮了好多的东西,说是爱人的回礼,原来他有妻子了。他的妻子有我好看吗?牧羊女掏出怀里白色的漂亮石头,在脸上蹭蹭,回头看看身后的白雪皑皑的草原。

  这一趟出行,云烨尽量不去想惨烈的战场。他甚至有些逃避战场,一个正常人不会喜欢人头滚滚,肢体横飞的环境,除非是心理扭曲到了极点才会喜欢这种血腥的环境。

  能不见就不见,为自己脆弱的心灵着想。最好一辈子不要见到这一幕。

  再回到朔方,孙思邈对云烨没有一点好脸色,整天拉着个脸,不说话。也不理会云烨,在云烨发誓赌咒以后绝不再身处险境。方才有了一丝好转。

  柴绍接到了李靖的严厉斥责,命令他必须死守朔方不失。这是一个没有效果的命令,朔方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最近的敌人刚刚被柴绍杀光,吐谷浑人?铁勒人?笑话!大唐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了,还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只是斥责,李靖没有权利处置柴绍,不管是官职还是资历,他都没有资格,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不再要求领兵出征,只是大肆的赏赐随自己出征的将士。

  财物全到了何邵的手里,胖胖的大圆脸只能看得见嘴,高兴的让人讨厌。

  牛进达需要出征了,带上他的两万将士需要到阴山,这是李靖的预设战场,也会是颉利的最终归宿。老牛没有等云烨回来就走了,他带走了所有的爬犁,两万大唐府兵随他走向了新的战场。

  或许是云烨的行为激怒了李靖,他和程处默需要去渍口去向他报道,却把孙思邈留在了朔方。

  看看外面纷飞的大雪,云烨的心如同阴郁的长空,知道历史的他明白,草原战役是柴绍的最后一战,回到长安,他将转入文职,再也没有领兵外出的机会。云烨作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需要调离。

  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烨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颉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颉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

  明白了,全明白了,怪不得作为军事家的柴绍,会犯兵家大忌私自出兵,不依不饶的也要干掉颉利,原来根子在这里,原本对柴绍的一些不好的看法,立刻就烟消云散了,这事如果出在自己身上,会干得比柴绍还狠。

  怪不得老成持重的牛进达没有劝阻,还一心支持,作为多年的老友,知道劝阻不会有半点作用,与其让他冒险,不如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老牛果然是最佳的朋友人选,宁可一起受责罚,也不明哲保身,下次对老头再好点。

  也难怪李靖不敢用柴绍,怕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连累整个战局就不好了,自己这次贸然出城,在这些大佬眼里,一个愣头青的帽子算是扣定了。现在还要在草原上再跑一两千里,祸根都在程处默那里,回头再找他算账。

  “孙道长,您也看到了,不是小子自己要出城,而是军令如山,违抗不得,文书上不是说希望您留在朔方等开春再回长安的吗?”看着忙忙碌碌的孙思邈。云烨怕他再骂自己,连忙解释。

  “这次是军令,老道当然没话说,我们一起去。至于文书,老道又不是当兵的,他李靖还管不着我。”孙思邈王八之气大发,赶紧让狗子帮着收拾,一起去最好了。

  孙思邈也就罢了。许敬宗居然也占据了两个爬犁,给上面铺了厚厚的羊皮,还做了一个顶棚,完全一副出游的架势。

  “老许。你这是干什么,身体没有康复。从这里到渍口路途遥远,你扛不下来的。好好呆在朔方,开春了再回去。”许敬宗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云烨不介意和他和平共处。

  “云侯你这可看错了我许敬宗,要知道我当年也是金戈铁马的奔波万里,你能去渍口,我为何去不得,上次去襄城,要不是身体实在撑不住,你以为我会留在朔方?我是你的辅官,自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是职责。”这混蛋和我讲职责?什么时候他开始有职责这种东西了?

  看着他和老仆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侍弄爬犁,挑选马匹,云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随他去了。

  何邵居然占了六十几个爬犁,人五人六的在哪里指挥辅兵们把各种物资往上面搬,光云烨看见的铜钱就有好几爬犁。

  “你把铜钱搬到渍口干什么?我们是去军营,不是去当商人,一路上有胡子,有土匪,有马贼,路又不好走,被抢了怎么办?攒这点家当你也不容易,送给胡子你愿意啊。”老何胆小,吓唬他一下,说不定会有用。

  “您别扯了,有谁家的马贼,土匪,敢抢军队?有他们护送,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了,您知道,您到哪,那就有大生意,我得跟紧了,再来一笔朔方这样的生意,回长安我就可以睡着吃了。‘

  猪才睡着吃呢,云烨觉得自己把老何害了,一个好好的好色纨绔,现在不但懂得勤俭持家,还知道开拓商路,连命都不要了,现在的老何和长安的猥琐胖子判若两人,再也不是那个为了朋友把脑袋敲破的混混了,俨然有了巨商的风范。

  老公输带着全家随着老何的商队一起回长安了,他是一天在荒原上也呆不下去了,问云烨要了书信,就匆匆走了,行李很简单,云烨说用不着带行李,反正到了书院你的行李还得扔掉,破破烂烂的丢人,全家不过四五十口人,问老何要来一车铜钱,塞给老公输,说是他们的安家费,把他们全家的眼睛都看直了。云烨有些得意,什么叫贵族,能随时随地甩出一车铜钱的就叫贵族,对公输家,云烨就一个字“大方”!

  独独留下公输甲,他老兄的利器是这次草原之行的坚强保障,保命的东西得有人会使。

  把弩车,手弩,交给云家的护卫,公输甲就落得一身轻松,他会和云烨一起到渍口,等仗打完了,再一起回长安。柴绍看到弩车和手弩,愣了一下,顷刻间又自嘲的一笑,挥手与云烨作别。

  再次来到草原上,前些天被爬犁压过的痕迹早就被大雪掩盖了,半尺厚的雪,让旅行变的异常艰难,这次柴绍派了有经验的胡人将士给云烨带路,他们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汉子,不知怎么的就混进了府兵队伍,看样子职衔不低。

  他们对黑纱蒙脸非常喜欢,在接到黑纱的时候,早就把破皮子扔了。

  云烨训练的两百多个辅兵这次一个不少的随云烨走了,柴绍也没有挽留,只是护送的队伍就减少到了五十人,他认为有辅兵其实就足够了。云烨不这么认为,他巴不得有一万军队护送他,这样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