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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物 三四 古物与古书

自从考古学逐渐发展以来,善于读书的人对古书就发生了怀疑,觉得其中所说多半不可信,不但《山海经》、《淮南子》上面的那些神话,什么十日并出呀,女娲补天呀,盘古开天辟地呀,天皇地皇人皇之类荒诞无稽,就是毫没有神话意味的记载,如夏禹治水一类传说,其真实性也大成问题。因为从殷墟卜辞看,殷代还那么幼稚,夏禹又怎能有那样大的力量?某日人估计禹的治水工程,就是近代人都非几十年不能成功,而禹在八年内完成,当然不合理。但章太炎氏解释说,禹当时的治水,不过总其成,各地当然分区办理,各区也各有负专责的人。章氏尊重古书,认为不可任意怀疑,故作这种辩护,其实当时我国尚在部落时代,像《禹贡》上九州那样大的地盘,由一个政府统治,是绝对做不到的。而且铁的发现在春秋战国之间,《禹贡》上居然讲到梁州贡铁,可见这书是战国时人凭想象写成功的。

虽然初期疑古诸家有些离奇的臆说,如以禹为爬虫,以墨子为印度人之类,不能有确切的证明,但大胆的假设也是科学所需要的。到了后来,一般史家对于古书上的记载,无论是否神话,都认为有历史的意义,而根据社会学的观点给以合理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又常常可以用古物研究来作证明。例如姜嫄履大人足迹而生后稷,及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简狄吞燕卵而生契)的故事,以社会学眼光看来,在氏族社会群婚时代,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实在不是奇怪的事,后世父权时代,因为找不出父系祖先来,所以假托神话来掩饰。

这种对于古书的新解释,不但有充足的理论根据,而且有确切的事实佐证。因为《山海经》上的帝俊及其妻娥皇、常羲,在殷墟卜辞中就有高祖夋及娥与义京和他们相当,经专家考证而知帝俊、高祖夋、帝喾、帝舜,都是指同一祖先或同一最高神——上帝,而娥与义京两女子,或作羲和与常羲,或作娥皇与女英,或作姜嫄与简狄,在群经诸子中表现为种种不同之传说,如吞卵或履大人迹而生儿子呀,姐妹共夫,兄弟(舜与象)并淫呀,暗示着初民的血族群婚及稍进一步的亚血族群婚(这即是伴侣婚或彭那鲁亚家族,其制度是姊妹共夫兄弟共妻)之存在。儒家按后世伦常加以粉饰改造的古史,经这一研究而揭露了真相,这可说是历史科学在中国的初步胜利。

章氏太炎在《国故论衡·理惑》篇表示其对于卜辞之怀疑,认为是古董商的伪造,而坚信经典的内容及许氏《说文》的训诂,大概章氏还不知道殷墟发掘已经经过专家的亲自努力,更不知道近代研究古史有参考今日野蛮民族生活的方法,这是时代所限,我们不必认为是章氏的固执不通,但我们决不可跟着他去犯错误。殷墟发掘还不过是锄头考古学的初步,后来还不知道有多少宝贵史料已从或将要从地底下发掘出来。

除古物外,各边疆民族的生活,也非常值得研究,尤其是西南深山中的土著,如果我们能仔细考察,其给予我们读古书的帮助,一定很多。试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如广西徭民中有一种,其语言叫“虹”为“ㄉㄧㄉㄥ(dideng)”,音与《诗经》上的“蝃”完全相同。又疑问助词有一个读“ㄗㄧ(zi)”的,和“哉”字相当,如果依“ㄗㄧ”音去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那首古歌,韵脚就完全谐和。这不很明显的是古代语言的实证吗?(据一九四二年十月九日桂林《大公报》载的朱家骅氏的《抗战以来中央研究院概况》,研究院之历史语言研究所,在考古学方面,除发掘小屯村外,还发掘了殷历谱、两城镇、侯家庄、浚县、辉县、汲县山彪镇、川康大司空村,及四川彭山汉墓,又在绥远、川康等地作了考古调查。在人类学方面,曾调查川康黔桂湘西等地少数民族的文化,研究畲民的图腾文化;语言学方面,曾调查黔桂苗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