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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4节


红光扩大到三指大小的时候,突然炸了开来。
那红光差不多将木棉花的整只手都炸掉了,一阵青烟过后,我再看木棉花的手时,只剩下两根骨架了,虽然手骨上的肉在快速生长,但是看上去仍然十分恐怖。
风树道人冷笑一声,提着法剑向木棉花刺了去。
眼见法剑就要刺入木棉花的身体,我几步上前,一把格开了风树道人。后退几步拉开了距离,我对木棉花说道:“你去搞定李红,风树道人就交给我了!”
风树道人听到这里,就要往回冲,被我飞起一脚,踹倒在地,他从地上爬起时,我一连几剑,将他迫退了四五步。之所以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形,那是因为风树道人刚刚撞车了。
他估计是脑震荡了,反应也就没有那么灵敏了。
他下意识地去摸包,手很快又退了出来,难掩眼中失望之色。
从刘家别墅到枫丹酒店门口的追逐,风树道人已经将符术用得干干净净了,这么一迟疑,被我一剑拍中后背,风树道人痛叫一声,吐出一口血来,回过头来时,满嘴是血的他眦着牙,还真有几分可怖。
常言说受了伤的野猪比老虎还狠,这真是一是盖的,风树道人狂吼一声,冲我一通猛劈猛砍,瞅住空档,向我怀里撞来。
风树道人来势极猛,见躲不过,我便将身子一侧,让他撞在我的肩膀上。
我被撞得后退了几步。
见撞退了我,风树道人试图去救李红,但是,当他转身看到李红时,又改变了主意,快跑几步,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李红已经没救了。
李红的身体倦在一起,缩在副架一直没有下来,她的身体一直在发抖,尤其是见到木棉花迎着自己走来的时候,失禁的小便将坐椅都浸湿了。
在这个世界上,很不事情不是你表现出懦弱些,就不必面对后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李红选择了背叛我们,她就必须要承受背叛我们的后果。
如果说木棉花一开始还对李红有些怜悯之心的话,但是,当她看到李红满身满脸的鲜血之后,她的目光慢慢地变冷了,她一把抓住李红的手,将他从车上拖了下来。
李红害怕到了极点,反而习生愤怒,她用力地推拒着木棉花,一边大声吼道:“滚开,滚开,你给我滚开,不要碰我……”
木棉花的脸上浮现冷笑的神情,可能是觉得李红的喊声听来十分烦燥,她右手往前一抓,再收回来的时候,李红的脖子就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鲜血飙了出来。李红试图捂住喉咙的伤口,但是被木棉花捉住了手。
李红挣扎了一通挣扎不脱,狂喷的鲜血抽干了她所有的力气,她的身体慢慢地软了下来,无力地望向星月满天的夜空。木棉花接下来的动作十分得心应手,饮血,摘心……
风树道人看到的场景,正是木棉花伏在李红的身上吸血,用脚趾头都想得到,李红活不了了,于是风树道人便放弃了她,无遁而去了。
我就在站在木棉花的身后,看着这一切,一开始李红的身体还有轻微的悸动,到后来就一动不动了。我觉得我这人虽然算不上好人,但是也算不上坏人,在善与恶之间,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尽可能地选择善。
但是李红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实在太深了,张仙月与胡文战被灭魂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和木棉花都差点被分而杀之,也是我命大,逃得了一劫,木棉花也逃过一劫,但是付出了被分尸的悲惨经历。
凡事必有代价,这只是李红应面对的代价罢了。
看着李红的尸体,我的眼中只有冷意。
不一会儿,木棉花从李红的身上站了起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我我……”
我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多说,走到越野车前,我握刀的手在油箱上用力一捅,汽油如驻涌出。不一会儿,例将这一片区域都浸透了,包括李红的尸体。
我向木棉花招手道:“走吧!”
翻过马路之后,我摁燃了打火机,像港台警匪片里的镜头一样,头也不回地将打火机向后面扔了去。
蓬地一声轻响,背后突然燃起熊熊烈火,将越野车和李红都裹入其中,火光将我的影子投到了车轮下,但是只有我一人的(木棉花是游尸,是没有影子的。)
背后传来炙热之感,像是烈火正向着我们扑来。
上车之后,木棉花问我:“陈烦哥,咱们去追风树道人吗?”
我犹豫了一下道:“不了,咱们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以风树道人的性子,我甚至能够猜到他远逸之后会去哪儿!李红是他的顾客,谷立果也是他的顾客,李红没了,他会想方设法保证谷立果的周全,因此,此时他定然在赶去谷立果家的路上。
我这么容易就能够猜到,风树道人肯定知道我猜得到,因此,再想从风树道人的眼皮子底下将谷立果劫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必白跑一趟,还不如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之后再干他一场。
也许我的力量还不如风树道人,但是若论智力,风树道人不如我,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我有把握对付他。
至于为什么要杀死谷立果,因为这是张仙月的遗愿!
第990章: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接下来的两天,我和木棉花像是幽灵一样,在不属于我们的城市里转悠着。
白天我们基本不出门,就呆在车上,有热水,有泡面,没事儿聊聊天,困在躺在后座上睡上一觉。
到了晚上,我们才开始行动。
我和木棉花扮做情侣,在街上游荡着,刺探尽可能多的情报,我们也不急,浅尝辄止,从不涉险。
这一天,我坐在车顶上,看着夕阳西沉,木棉花就坐在我的身边,正应了那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光芒十分的温和,落在人身上,暖暖的。
像朝阳东出时的朝霞一样,夕阳落山的时候也是晚霞满天,晚霞比朝霞好看,朝阳就像是学成出山的少年,朗眉星目,光芒摄人,朝霞也被感染了,虽然一样美丽,却比晚霞多了几分哆哆之势。
晚霞就不一样,就像是一只世事历尽的老人之手,轻柔,温暖,没有功利。
“晚霞好美啊!”木棉花看着西天,感慨道。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如果能将它们扯下来当被子盖就好了,又漂亮,又暖和!”
我看向木棉花,她的眼中浮现出已经很难见到的纯真之色,尤其是她变成游尸之后。我笑了笑,顺着木棉花的话说道:“我估计晚霞和蚕丝被差不多,只不过是染过色的,要不,我送你一床染色的蚕丝被好了!”
“这能比吗?”木棉花收起了脚。
因为条件简陋,也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木棉花光着脚丫子,她的脚雪白精致,被提前到来的夜露打湿了,就好像是白玉生珠,更是好看,不自觉地,我伸出了手,直到手指将要触碰到木棉花的脚时,这才恍然省起。